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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公約

高一戊班級⽣活公約 

※早上到校 
1. 每天早上7:15分以前到校,若因故請假,請家長於7:30前向導師請假。各項請假規定請依校規 辦理。超過7:30到校,記缺點2次,未請假者加重處分。 
2. 無故遲到⼀個⽉達3次者,記缺點1次。(7:15算遲到) 
3. 無故遲到⼀個⽉達5次者,記警告1⽀,超過五次以上繼續累計警告。 
4. 整⽉無遲到者,由副班長記優點2次。
 ※ 打掃時間
 1. 每天⼀到校即開始打掃,最遲不可超過7:15分。衛⽣股長登記未打掃者,記缺點1次。
 2. 未盡打掃責任且屢勸不聽者,記警告1⽀。 3. 正副衛⽣股長可依同學負責任的程度,每⽉向⽼師提報後記優點或記嘉獎。
 ※ 垃圾/回收分類不全 
1. 由副衛⽣股長登記分類不全者,記缺點1次。
 2. 屢勸不聽者,記警告1⽀。
 3. 全班分類不全並屢勸不聽,無法⾃律時,則強制規定在家⽤早餐、飲⽤學校供應飲⽔。
※ 午休時間
 1. 每天12:25分開始準備午休,所有⼈在25分以前⽤餐完畢,團膳組處理廚餘後在30分以前進教 室,12:30準時午休。午休如有公差,需徵詢導師同意後才可出公差。
 2. 午休過程如無特殊事件,不可中途起來,不得有任何影響班級午休之情事,違者,記缺點1次。 
※ ⼿機使⽤
 1. 進校後即關機並由能源股長登記後收至導師室,不可拿出把玩,在校期間使⽤⼿機,依校規處 分警告⼀次,並告知家長,⼿機交由導師保管,請家長到校領回。若應繳交⽽未繳交,或另帶 多隻⼿機到校,視同欺騙師長,加重警告兩次。 
2. 課堂上未經⽼師允許使⽤⼿機含⼿機鈴聲響起,依校規處分⼩過⼀次,並告知家長,⼿機交由 導師保管,請家長到校領回。
 ※ 服裝儀容 
1. 在教室服裝儀容不整,被⽼師糾正者,記缺點1次。當⽇穿錯衣服者,做值⽇⽣1星期。
2. 屢勸不聽者,記警告1⽀。
 3. 每次服儀檢查優良者,記嘉獎⼀次以上。
※ 作業、⽂件準時繳交。
 1. 未按時繳交者,延遲⼀天,愛班服務1次(以累計⽅式處理),嚴重者依校規處分。
※ 考試作弊者,或於期中考、期末考、學藝競試,攜帶⼿機入場考試者,依校規處分。
※ 課間違規:凡被登記課間違規,影響班級榮譽者,罰愛班服務⼀週,累犯者加重處分。
 ※ 附註:記缺點應做勞動服務抵銷,優缺點可互相抵銷,每個⽉總結⼀次,且通知家長後,5⽀缺點記 警告⼄次、10⽀優點記嘉獎⼀次。 
良善的班級風氣需要全體同學的合作無間,管理好⾃⼰代表對⾃⼰負責, 對班級負責,共勉之。 ⾼⼀戊導師 ⿈淑鈴  2019.08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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